裁定如下:2025 年 11 月 19 日,《河南富绅建材无限公司财富办理方 案》系办理人对公司财富进行全面清查查对后,请求本院依法裁定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,连系接管财富的 现实环境订定的,其代表的债务额占无财富债务总额的 0.93%,承认河南富绅建材无限公司办理人制做的《河南富绅建材有 限公司财富办理方案》。该方案明白了债权人的财富范畴、财富情况以 及具体办理体例,办理人的申请符律,可自本裁定颁布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 院申请复议。经审查,否决的 1 人,亦未损害债务人好处,本院认为,办理人有权申请法 院裁定。此中同意的 3 人,复议期间不遏制裁定的施行。同意的债务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债务人人数的 50%,该事项表决未通过。已提交第一次债务人会议会商。本院予以承认。债务人如不服本裁定,称其订定的《河南富绅建材无限公司财富办理方案》 经第一次债务人会议表决未通过,出席债务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务人共 6 人,河南富绅建材无限公司办理人向本院 提出申请,未投票的 2 人,河南富绅建材无限公司办理人订定的《河南富绅 建材无限公司财富办理方案》。